十堰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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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9 07:38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类食品共3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2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茅箭区老虎沟天天香烤饼店加工销售的火烧馍,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420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甜蜜素检出值为0.36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 第10号)、《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二)检验项目:1、其他熟肉制品(自制)检验项目包括铬(以Cr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山梨酸;2、发酵面制品(自制)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吊白块(甲醛次硫酸氢钠)、苯甲酸;3、 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铬(以Cr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山梨酸;4、火锅底料(自制)检验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那可丁、蒂巴因、可待因;5、腌腊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铅、镉、铬、总砷、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氯霉素;6、餐饮具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7、煎炸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羰基价、极性组分。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是《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检验项目: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总砷、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1

 

/

 

/

 

茅箭区老虎沟天天香烤饼店

 

十堰市茅箭区江西路5号

 

火烧馍

 

散装

 

/

 

2018/4/16

 

铝的残留量║420mg/kg║不得使用;
甜蜜素║0.363g/kg║不得使用

 

餐饮食品

 

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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