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发布: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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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7 11:42

第四节 协同推进区域开放合作

共建陆海联动的开放新格局。强化与青岛都市圈协同发展,打造济青科创制造廊带,促进黄河流域城市开放协作和陆海港口联动,唱响新时代济青“双城记”。深化济南市与临沂市革命老区对口合作,重点打造产业、基础设施、乡村振兴、文化旅游4个合作升级版,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推进两地对口合作取得实效。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省级新区探索园区合作机制,发展“飞地经济”,支持聊城市茌平区建设济聊一体化的双向门户,支持淄博市临淄区建设链接济南、青岛都市圈的关键节点。

强化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互动。发挥济南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引领作用,支持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动黄河流域交流互动。推动沿黄上下游城市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沟通合作,探索建立沿黄合作机制,加强与郑州、西安等城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跨区域联动,共同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推动黄河流域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联动。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学习借鉴雄安新区经验做法。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建立健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的长效机制,组织服务平台、骨干企业抱团开拓重点市场,稳步提升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比重。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齐鲁号)创新发展,完善多式联运服务,从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创新能力、品牌文化等多方面丰富品牌内涵,建立健全中欧班列(齐鲁号)合作机制,进一步做大做强中欧班列(齐鲁号)。支持齐鲁(柬埔寨)经济特区建设。按照市场原则、国际惯例稳步建设一批硬件基础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网络布局完善的境外项目,带动优质装备等产品出口和技术合作。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机遇,高水平参与建设面向日韩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第七章 推进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协同治理,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筑牢黄河下游重要生态屏障,营造山清水秀现代化都市圈。

第一节 同保共育山水生态格局

共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依托泰山和济南南部山区主要生态控制区,串联徂徕山等生态资源,构建鲁中区域生态屏障。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强化黄河两岸湿地群、滩地、防护林带等多元生态空间功能,嵌入多元化生态功能节点,打造丰富多彩的生态景观画卷。加强重要水系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大汶河、小清河、徒骇河及其支流沿河综合防护林体系,着力打造沿河堤外“绿廊”。充分发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各类城市公园等生态资源优势,扩大水源涵养林和动植物天然空间,系统织补森林、湿地、植被等生态空间。

推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黄河、海河及小清河流域主要支流源头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沉沙池、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积极推进重点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修复试点,实施常态化涵养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强化湖长制,改善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加快推进雪野湖、玫瑰湖、白云湖、文昌湖等水体生态修复。实施济西、汶河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一步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完善林长制,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增加森林植被,建立森林防火、生物灾害监测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森林生态立体化保护体系建设工程,保障森林生态安全。采取农业复垦、生态复垦、产业复垦等模式,开展矿山地质生态修复。抓好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统筹做好济南市长清区、肥城市等地生态修复工程,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深入落实“三区三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推动跨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有序衔接。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及实施情况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网络建设,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和保护成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都市圈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构建以正向引导为主线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探索和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生物多样性修复力度,维护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强化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保护珍稀濒危物种,重点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救护,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强化对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测系统,提高保护监测能力。

第二节 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完善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政策体系,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

共同实施水环境保护行动。联合保护黄河流域、海河流域等生态环境,开展水生态环境区域联防联控试点,联合实施跨(共)界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建立跨市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开展流域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区域再生水利用,到2030年济南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以上,其他市区和县城达到55%。系统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快建设沿河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到2025年国控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

联合开展固废危废处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生活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工业绿色生产,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在都市圈内合理布局,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条发展。积极发展绿色农业,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强化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合作,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生态补偿机制,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监管防范能力,在危险废物等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建立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加大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整合区域资源、环境、生态监测能力,健全跨界污染纠纷协调处理、环境监测设备及应急资源共享等机制,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共同打击边界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协同保障,加强重大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联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联合制定区域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探索建立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协调机制。

第三节 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构建绿色生产方式。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深化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以产业生态圈为引领的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前瞻布局绿色低碳产业,创新打造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绿色产业应用场景,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试点,推进泰安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开展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区域内煤炭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发挥济南市有利条件、加快打造济南环保产业集聚区。探索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和特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径,支持都市圈内城市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工作,探索环境治理项目与经营开发项目组合开发模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支持毗邻县(市)共建共用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到2030年济南、淄博、泰安等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积极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大力推广运用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有效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开展都市圈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制作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逐步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联合制定工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支持都市圈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利用碳普惠平台践行低碳行为。支持济南、泰安等有条件的市率先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聊城市茌平区推进碳捕集利用,实现二氧化碳回收利用和再资源化。加强对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行动的信息传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八章 共建共治共享幸福生活圈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新生活。

第一节 推进公共卫生高效协同

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推进都市圈内率先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汇集、数据共享、创新应用和创新服务。加大医学类省重点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济南国际医学中心,按规划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深化专科联盟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范围。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强化医疗资源统筹,合理均衡布局,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开展都市圈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联合监督执法、应急救援保障等公共卫生共建共享方面的合作,完善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传染病多渠道监测预警一体化服务平台。构建医疗保障综合服务体系,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齐鲁中医品牌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联合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百姓运动幸福指数。

第二节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协调

推进教育协同发展,依托各市优质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资源,联合扩大优质教育供给,利用现有互联网技术平台,鼓励学校跨区域协作,深化校(园)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机制。推进教育同城化发展,建立济南都市圈教育合作机制。支持都市圈内高校强化建设,高水平筹办空天信息类大学。加强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开展学术交流、跨校选课、同层次高校学分互认,共建院校科研实验室、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支持高校跨地区共建共用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积极探索产教融合对接的新路径新模式,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高标准建设山东(济南)智能仿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

第三节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挖掘文化底蕴。加快推进大运河、黄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推进中华文明探源、“考古中国”海岱地区文明进程研究重大项目,重点推进焦家、城子崖、大辛庄、桐林、齐故城、大汶口等遗址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推进大辛庄考古遗址公园创建,推动济南都市圈大遗址保护纳入国家记忆工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育及梯队建设,推进临淄剪纸、莱芜梆子、东阿阿胶、鱼山梵呗、商河鼓子秧歌、淄博陶瓷琉璃、黑陶、蹴鞠、杂技、皮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

构建全域旅游格局。高品质建设泉水文化旅游标志区,实施天下第一泉风景区连片扩容,加强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保护利用,加快推进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依托济南、泰安等地文物资源,建设区域性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泰山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加强泰山石刻保护利用,推进大汶口考古遗址公园、泰山博物院建设。建设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实施齐长城文化公园、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工程。共建“山水圣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旅游带、大运河(山东段)文化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齐长城文化旅游带、全国著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打响都市圈文化和旅游品牌。共建文化旅游推介平台,扩大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泰山等5A级景区国际旅游品牌影响力,支持周村古商城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泰山天平湖、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等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城市休闲,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举办泰山国际文化论坛、两河(黄河、大运河)文化论坛、齐文化节、泰山国际登山节、济南国际泉水节、冬至阿胶养生文化节等重大文化和旅游会展节庆活动。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依托山东广播电视台辅中心、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济南国际创新设计产业园、淄博陶瓷文化创意园等,打造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全面打通景区与高铁、高速公路出口连接线,强化旅游重点交通枢纽站点配套,开通跨域、跨景区观光巴士专线。探索搭建都市圈融媒体传播矩阵,提升都市圈文旅品牌宣传水平。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规划建设济南市博物馆新馆、淄博市博物馆新馆、泰山博物院、齐河黄河文化博物馆群等文化设施,推进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中心)联动共享,实现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联展一站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研学旅游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高水平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等试点领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推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统筹城乡学校建设,科学规划、调整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网格化推进城市医联体,推动高水平医疗机构有序向新城区、乡村扩容延伸,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和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和公共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产业、土地、文化等资源禀赋,兼顾社会伦理、环境友好等条件,积极稳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动齐河县等黄河滩区迁建。

第五节 健全城市安全防控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区域性重大灾害事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机场、地铁站、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防控,构建圈层联防联控网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区域交界地区城市管理协作水平,探索建立重大工程项目选址协商机制,推动城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健全安全生产联动长效机制,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加强区域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交流,着力推动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风险会商研判、风险预警发布、风险交流合作等领域的合作,建立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推进社区服务互联互通,推动社区代办政务服务全域通办,鼓励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等交流合作,打造一批具有都市圈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品牌。

第九章 推进规划实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明确都市圈内各市职责,建立统一高效、协调顺畅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和要素保障,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第一节 强化组织协调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济南都市圈建设全过程,为实现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指导,完善多层次常态化组织协调机制,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领导保障。

第二节 完善推进机制

在山东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框架下,依托省会经济圈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指导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实施。济南市要切实发挥龙头作用,牵头制定交通、产业、公共服务等具体行动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济南都市圈内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落实本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实施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和督促评价。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济南都市圈建设的政策措施。

第三节 扩大社会参与

完善企业、市民等社会主体信息沟通和参与机制,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形成推动都市圈发展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等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都市圈发展建设研究,为都市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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